根据证监会《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571 章 35 条 、《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规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加强监管指数期货及期权大额未平仓持仓呈报》规则指引:除非获得授权,否则,当客户账户持有期权合约超出大额未平仓申报水平,需要向交易所进行申报。
收盘后持仓合计超过 1,000 张的股票期权类别(正股标的相同,为同一个期权类别),需要申报。
1)客户仅在富途开户且持仓达到申报水平,富途将作为代理人代客户申报,客户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客户在多个经纪商的持仓合并计算后达到申报水平,客户可委托其中任一经纪商为代理人向交易所统一申报,或授权经纪商分别向交易所申报持仓。
1)有关衍生产品的大额未平仓合约及持仓限额规则以监管机构公布为准,详情可参考交易所网页:https://www.hkex.com.hk/Services/Trading/Derivatives/Overview/Trading-Mechanism/Large-Open-Positions-and-Position-Limits?sc_lang=zh-HK